实名举报陕西龙门钢铁公司涉嫌黑恶与乔南村委会 个别人员勾结坑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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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举报陕西龙门钢铁公司涉嫌黑恶与乔南村委会个别人员勾结坑害群众

 

举报人:马武亮,男,汉族,身份证号码:612102195404022537,韩城市龙门镇乔南村村民,联系电话:13474692447。

被举报人:1.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电话:0913-5182222

            2.卫耀军,男,汉族,系韩城市龙门镇乔南村,村长。

举报事实: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钢涉黑恶与韩城市龙门镇乔南村村长卫耀军,侵占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坑害群众

事实与理由:

一、瞒天过海,欺骗群众,二千余亩耕地一纸化为乌有。

2009年龙钢一次性征用乔南村2051.57亩耕地,当时和群众经开会形成分配方案为:1、一亩地给村民4300元。后村委会和群众经开会形成分配方案为:不按现金给付,乔南村村民无风险入股,每年每亩地4300元,共计50年给付,50年后群众愿意入股,继续入股,不愿入股,一次性退回每亩地43000元。2、公司征二亩半地带一个龙钢的招工名额。针对这两项方案,村里经过村民小组讨论后形成会议决定,共同向龙钢提出征用条件,由龙门镇政府作为见证,乔南村同龙钢签订了协议。但实际上此协议只是个草签的协议,协议只有框架没有内容,最为关键的涉及的标的物即被龙钢征用的2051.57亩土地并未作任何具体文字交代,也未作任何的标注及说明,连每个村民小组多少亩地也不说不交代,至今悬而未决,有意瞒天过海,且协议里又注明:“本协议系在正式协议签订之前的一份草签协议”。此后,再也闭口不谈签订正式协议的事了,现在十年过去了,关于乔南村的2051.57亩土地被征用的重大事件,乔南村仍然没有和龙钢签订一个正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这几年里,我们作为村上的老干部,对此事非常担忧和痛心,多次向现任村主任卫耀军反映,恳请尽快同龙钢签订正式补充协议,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卫耀军根本不理睬、不作为,放任搁置问题到底是什么居心?是否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此后,2009年至2017年,村上按协议给村民发放了征地补偿款,2018年至今再未兑付一份钱。

当初的一个纸协议成了空文,村民权益完全被剥夺。村主任卫耀军给村民只是轻描淡写,推托说没有给群众兑付是因为龙钢集团没有给村上支付款项。此事村里怨声载道,群情激愤。

二、巧取豪夺,五百余亩集体土地权益被严重侵犯。

2003年乔南村靠近黄河有两块落河地共506.63亩土地,曾经归村集体所有。1952年查田定产时这两块地均有村民的土地证及花名册,后因河床变高,地下水位上升,致使此地变成了滩涂。1988年国家民政部进行行政勘界,当时韩城市政府进行行政勘界时,把本应属于乔南村集体所有的这506.63亩落河地划为国有滩涂出让给龙钢公司使用50年。乔南村当时的村干部依据事实在韩城市档案局调取了曾经对此地有土地证的村民土地证书及花名册,证明此地系村里集体所有。后来村委会就韩城市政府将此地以国有土地划拨给龙钢公司进行行政复议。2008年3月5日,渭南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韩城市政府关于这两块地共506.63亩归国有滩涂的决定,认定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乔南村村民集体所有。2008年5月4日,龙钢公司起诉到渭南中院,此案一直到2009年4月29日判不下来,当时龙钢总经理张端立同时任村长郭永兴商议后,由时任村长郭永兴和龙钢副总经理朱元洲订了协议,约定:龙钢从2009年起每年给乔南村10万吨炼铁水渣,只要龙钢没有破产,就一直给付下去。协议签订后龙钢公司撤诉。但实际上,龙钢公司只支付了2009年至2014年5年的款项,从2015年以后龙钢公司又以当初协议是赠予乔南村为由,不予履行并不支付款至今。明明是用506.63亩乔南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置换的,现在却一派胡言说什么当初是赠予的,现在又决定不赠予了,彻彻底底欺骗了村民,而现任村长卫耀军对此事却熟视无睹,和龙钢黑恶势力勾结,任凭村民多次反映无动于衷。同时,村上征地款每人3000到5000元不等,2017年付群众50%,2018年未付,2019年至今也未付。

综上,乔南村村长卫耀军和龙钢黑恶势力勾结,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欺瞒群众,导致农民既丢了土地,协议约定的所谓的补偿又得不到落实。费尽艰难取得的村民权益尽被欺骗。

敬请上级纪检委、监察委查处。

 

 

 举报人:马武亮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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