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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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韩琼,男,汉族,1975912日出生,住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镇沙日塔拉西街零公里335号。身份证号码,152724197509120036,电话15934901566 

被举报单位:内蒙古鄂托克前旗环境保护局

住所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

举报事项

被举报单位对内蒙古汇方久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鄂托克前旗工业园区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事件置若罔闻,行政不作为。

事实理由

20233月份左右,举报人在汇方久兴单位工作期间:发现该单位厂区内大量存放有20万方左右煤矸石和岩屑污染源,存放至今。另还有几个大型污水池污染源。也是存放至今。这些污染源经阳光照射后所产生的废气对周边人体牲畜及植被破坏伤害性极大,至今无人管理,周边农牧民怨声载道。为了周边农牧民的身体健康,为了草原不再受污染:特向全国各大媒体曝光了此事,时过多日,被举报单位拒不履行职责,对环境污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故此,将被举报单位举报给环保部应急管理部和国务院督查平台希望尽快督促查处以免草原人畜伤害巨大

 

举报人:韩琼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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