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收到群众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举报信
举报人:田角忠,住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城文明北路西二巷,原是复员退伍军人,同时也是一名退休干部职工。身份证号码:612524195204172012,电话15209146882.
被举报人:1.商南县人民法院法官罗俊,系试马法庭庭长,电话18091467893.
2.商南县自然资源局。
举报事项:
1.实名举报商南县人民法院法官罗俊违法采信证据、枉法裁判;
2.实名举报商南县自然资源局提供伪证,参与违纪违法事实。
事实依据:
一、举报人2017年宅基地被邻居田海峰拆旧建新侵占,立即上访试马土地管理所及商南县自然资源局要求查处,多次口头回复颠倒黑白,矛盾百出不一致,举报人要求核查结果必须以书面回复。2021年11月20日,商南县自然资源局以(2021)334号文函回复,举报人认为回复内容不正确,举报人即时申请县人民政府核查复议,商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1月7日以政复字(2022)1 号文答复“认为信访当事人(即举报人)持有县人民政府 1995年原发宅基地使用证,同时也认为县自然资源局核查不详实,撤销县资源局334号文函回复,要求重新核查回复”。但事后县自然资源局再也没有现场核查回复。
二、为了解决举报人宅基地被侵占的事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1月10日,举报人向商南县人民法院试马法庭具状诉讼,被举报人罗俊又长达一年半不予立案,公开有案不立,直至在有关媒体关注下,才得以立案。
三、2022年5月16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当面,被举报人罗俊一行4人亲自现场丈量核查,田海峰(侵占举报人宅基)以将宅基证绘图范围内东留一空道又向西移建房,现已占地由原来东至西11.2 米扩大到13.32米明显侵占,而造成举报人宅基证绘图与现场不符,这是侵占案情核查关键焦点。17日上午开庭审理时被举报人罗俊突然出示了一份商南县自然资源局(被举报人2)2022年4月1日自然资字(2022)136号主送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田角忠信访事项的调查报告,举报人当庭质证:1.根本没有复查,从不知情;2.这一调查报告与县政府撤销的334号回复内容基本一致,属再次伪造;3.田海峰在宅基地绘图范围内东留一空道,这地方到底是谁的。被举报人罗俊回答:我说不清楚。被举报人在庭审中出示这份调查报告采信程序违法,证据内容失真,明显系违法采信伪造证据。
被举报人罗俊明知举报人具证证据充分,就是不采纳举报人主张证据。被举报人罗俊故意不采信自己亲自现场核查结果做法律依据,反而违法采信伪证,枉法裁判。
四.被举报人商南县自然资源局对法庭提供的针对举报人信访事项的136号调查报告一,没有上报县政府,二,据被举报人自称是内部文件对外不做法律效力,三,通过调取,被举报人处没有136号文件核查备案记录。故被举报人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子虚乌有的 136号关于举报人信访事项的调查报告,属于提供伪证,违纪违法。
举报人依据以上事实,特向全国各大媒体予以曝光。
举报人承诺上书举报材料如有不实原负一切法律责任。
举报人:田角忠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