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 |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来信,内体内容如下:
举报人:牛军锋,男,46岁,身份证号:610126197703084234。
被举报人一:王春正,西安千城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任法人
被举报人二:蓝田县住建局;蓝田县税务局;蓝田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这三大部门行政不作为,欺骗业主、忽悠业主,踢皮球。(都有视频、录音和红头文件为证)
举报事实:
2012年本人牛军锋和我弟王龙以抵账的形式在蓝田县千城万家售楼部和西安千城置业有限公司签定了两套房屋买卖合同。西安千城置业有限公司给我们在蓝田县房管局办理了备案,并给我们办理收房手续。2016年开发商第三任法人王春正上任,房价上涨,王春正说我们兄弟俩是山里娃,好讹,强行将我两套房子门锁更换,2021年开始至今3年间三次以不同理由将我们起诉到西安市仲裁委和蓝田县人民法院,后又三次撤诉,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办理房产手续。
2023年5月16日,中亚峰会期间我们业主联合去县信访局上访,县信访部门、住建局、税务就、房管所等部门找王春正谈话,5月19日王春正同意给我和王龙、张艳侠、刘星共五套房子办理房产证,同意给胡丹丹办理遗留问题。我们有会议视频记录。2023年5月23日针对王春正屡次利用司法程序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问题蓝田县信访局联合住建局、税务局、房管所处理问题会议视频。经各部门详细调查,多次起诉业主又多次撤诉等问题,会议内容明确提出对于王春正的缠诉行为:给出王春正起诉时间期限:1,已经起诉的买卖合同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等待判决或仲裁:2,没有起诉的买卖合同,起诉期限定为6月30日以前,6月30日前起诉,走诉讼程序,6月30日前放弃起诉的视为默认办证。所有在规定期限内上诉的案件,如果中途任何一件案件又出现撤诉行为,则认为王春正是故意在拖延群众,各部门联合跟法院或仲裁委两单位沟通调解,一旦王春正撤诉,以最先出现撤诉或拿到判决的案件为准,责令其给各业主均无条件开发票办理房产证,并各部门联合对王春正采取强制措施,对王春正以往的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顶格罚款。
2023年10月13日王春正对2023年6月6日第3次在西安市仲裁委提起诉讼的牛军锋、王龙两个案件又申请了撤诉,案件终结。对张艳侠104房 2023年3月24日第2次在西安市仲裁委提起的诉讼暂停中。但现在住建局和税务局又不履行会议承诺。我去找住建局洛局长,但他把我们推给房管所李所长,李所长又说他拿不住事,相互踢皮球。不履行会议承诺。
1.对于王春正多次拒绝给我开具购房发票,我多次以其偷税漏税将其投诉到税务平台,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蓝税罚【2022]34号,罚款5000元。千城万家600户到现在只办理了 100多户房产证,是否税务局在千城万家小区清查每套房真是交税情况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2. 千城万家小区违法乱建,我们投诉后,蓝田县资源规划局下调查后发了文件:蓝资源涵【2023]288号文件:违建0.35亩,限期拆除。但是至今蓝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没有拆除。违建问题没有解决。一打电话,要么是说他是才来的,要么说是在走程序,至今没有拆除。
3.小区电费一直乱收费,打12345市民热线到咱们蓝田县各机,市场监管局还说王春正如果给西安市电网把410万电改费交了,那么小区业主就可以享受市民用电0.495元每度,但后来又没了音信,千城置业的业主敢怒不敢言,王春正口口声声说他在蓝田县没有办不到的事,谁告他他杀谁。
4. 现在这法制社会:他自己一直在制假证据,有知情人士暴露王春正把蓝田县建行买了三间二层,又私改合同恶占建行两间二层,共五间二层,改建成正大汽车修理厂。王春正他本人在建行购房合同上三间改成五间,房管所可查事实,当时建行把王春正告上蓝田县法院,王春正输了,到执行局又不知背后怎么操作未能执行(这个可以在蓝田县法院执行局查明事实)。
(1) 2022 年9月9号2203房胡丹丹找王春正办理房产证,王春正就恶骂她,还从文件柜上取出一个50公分左右的加长契子,要把她戳死,说把她杀了埋到山里去!
(2)2022年10月24日,1401房业主王睿去领房产证,之前王春正三番五次讹诈王蕊未交首付款12.8万。王春正已证要挟扛站3个多小时强迫王蕊写造假借条,并让其带话恐吓张艳侠。
(3) 2022年10月26日早上8点,104房张艳侠去做核酸路过售楼部门口,王春正正好在门口,他以还6年前欠款为由,让张艳侠回家拿他签字的欠条,并肯定地说一定还钱,诱骗张艳侠去他办公室。王春正警告、威胁恐吓非把张艳侠杀了不可。
以上我所说的话和事实,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及时解决。西安市蓝田县千城置业有限公司法人非法滥用司法资源,欺压百姓!朗朗乾坤,法治社会!扫黑除恶常态化!希望各部门各级领导严查无赖黑恶势力王春正,及背后保护伞!
特此举报!情况属实,希望全国的媒体转载!维护业主权益。
牛军锋:千城万家业主代表人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