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大拟立案10件议案 家政服务或有法可依

转载请注明出处:www.zghxfzxww.com 发布时间: 2014-01-20 16:55:06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19日闭幕。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议案16件,其中关于制定家庭服务业条例、帝陵保护条例等10件拟作为议案予以立案,纳入我省立法范围。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的规定,到1月16日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16件。其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3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2件,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惠民的2件,促进民生保障的3件,加强社会管理的2件,推进依法行政的4件。

  经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6件因不具备立案条件,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西安代表团黄漪清等12名代表提出,我省家庭服务业起步较晚,在省商务厅的领导下,在工会、妇联组织的支持下,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建议制定《陕西省家庭服务业条例》,通过地方立法调整规范家庭服务关系,使家庭服务业有法可依。

  宝鸡代表团张彦等11名代表提出,陕西帝陵众多,是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依法保护好帝陵是陕西的责任。目前,尽管我省在帝陵保护模式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但帝陵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城市建设、旅游开发的矛盾十分突出,帝陵自然侵蚀较为严重,且盗窃盗掘时有发生。

  另外,虽然我省已制定文物保护条例,但有关帝陵保护的规定比较原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急需通过立法来加强保护,调整与基本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利用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截止1月18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81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共587件。(记者王莹)

内容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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