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回应白岩松“王立军为何坐轮椅出庭需解释”:没义务

转载请注明出处:www.zghxfzxww.com 发布时间: 2013-09-24 1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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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24日电(杨孟辰)在昨日晚间播出的央视新闻1+1《复盘,薄熙来案庭审》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称:有关方面应对证人王立军坐轮椅出庭给出解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庭和监狱方面都没有义务公开王立军身体状况。

在9月23日21:30央视新闻1+1《复盘,薄熙来案庭审》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谈到“王立军坐着轮椅出庭”的细节,他说:“比如这几天也有议论,为什么证人王立军是推着轮椅出来的,是身体有什么问题吗?也应该给予解释。”(据9月24日央视网)

为此,人民网记者采访了在该节目中担任嘉宾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陈卫东。陈教授告诉记者:“我国法律对于证人作证的要求,主要是证人的辨认能力和表达能力两个方面,在年龄、生理身体健康状况上,没有量化标准,只要证人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自身意愿就可以出庭作证。”

陈教授指出,我国法律上没有对证人身体健康状况或年龄等方面的限制,没有对聋、哑、盲等身体残疾的证人出庭作证的限制。盲人可以听,聋哑人可以看,只要有辨认能力,能够回应提问表达自身意愿,就可以出庭作证。

至于王立军到底为什么坐轮椅出庭?他的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都不在法庭考虑的范围内。”陈教授表示,法庭所要考虑的是证人的身体状况是否能支撑其出庭作证,是否影响自身意愿的表达。“从王立军在法庭上的表现来看,他的身体状况不影响他出庭作证,所以法庭无需解释他为什么坐轮椅。”陈教授说。

2012年9月,王立军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并受贿305万,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王立军作为一个正在服刑的罪犯,他的身体状况是否需要向外界做出说明?陈卫东认为如果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某一个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那么对此做出说明的应该是关押罪犯的监狱,但“至于王立军个人的身体状况、为什么坐轮椅出庭等问题,监狱方面没有法定义务公开对外界做出说明”陈教授说。

央视新闻1+1《复盘,薄熙来案庭审》节目回顾:

  审判长 王旭光

  被告人薄熙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解说:

  一场历时5天的公开审理。

  公诉人 杨增胜:

  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 薄熙来:

  说给我送三次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解说:

  如此公开透明的大案审判。

  薄熙来:

  王立军就是我想问你一下,1月28号,你和我谈了几次话。

  王立军:

  每天我都要被你叫去两次。

  解说:

  庭审实录全部公开,公众关注身临其境,公诉证据,被告权利,每一个细节都在庭审中一一呈现。

  《新闻1+1》今日关注复盘,薄熙来案庭审!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昨天在济南,薄熙来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如果要是不上诉的话,此案了结,如果上诉的话,也是他的权利。从公开庭审一直到一审宣判像一个大大的棋局,那这一个棋局如果是一堂公开的司法课的话,这堂课上的怎么?又会给我们什么样的一种启示?在其中我们有哪些进步?对未来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期待?接下来,咱们共同复盘。

  解说:

  昨天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审判长 王旭光:

  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详细

    内容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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