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 |
近日,本网接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群众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我叫朱振刚,男,现年65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身份证号:411222195903080515 电话:13938123889。
我实名举报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不履行法院执行裁定,徇私枉法,愚弄百娃。2016年3月进入执行程序屡出裁定不执行。九年来一直说执行但就是推托,几年来我的精力几乎全部耗在催促执行局的时间里,期间也多次到上一级信访部门信访、此事的解决办法,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执行局为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询问也到执行地了解过情况,但多数是应付,糊弄上级领导和受害人。
1、执行局将执行资料隐匿,出了裁定,多次放弃执行机会。
2、在去执行地执行期间不带执行文书,时间是2023年9月21日,执行专委吕法官让我把被执行账号发给常法官,他们又以找不到开户行为由推诿而放弃执行。大家想想,几位执行法官有账号居然找不到开户行?何况在2021年1月6日我早已提供开户行给执行局包括吕专委。
3、2024年3月26日告知我协助被执行人浦发银行有7万块钱,接着追溯到津南村镇银行账户后再无音信,只追索账号不执行。
4、两大公司均有可执行物,出了裁定后执行局九年不执行。
5、在我询问执行局时间里,安排法警威胁我,要拘留我。
6,(2016)豫1222执291号裁定书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河南振中投资有限公司,卢振中在天津市津南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人民币427424.79元自今无有信息,也不给我做出答复。
请问: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是在依法办案吗?是在为百姓审冤解忧吗?是在为人民服务吗?
以上举报,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恳请有关部门领导调查,这是我的电话:13938123889
举报人:朱振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