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信 |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举报人: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91610527222452205F,住所地:陕西省白水县工商局门前楼。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吴德洪,男,汉族,生于1951年2月12日,现年73岁,住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城关镇文昌阁东村,身份证号码:612130195102120057,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举报人:渭南市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91610502567129569Q,住所地:渭南市临渭区人民大街中段城中园108商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周少锋。
被举报人:渭南市金融办,住所地:渭南市三贤路北段。联系电话:0913-2109200
金融办主任:王愉涵
举报事项:
1、渭南市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超范围、跨区域,在发放贷款时实行砍头息,违规违法经营,不按合同约定足额放款,事实违约。
2、渭南市临渭区金融办监管不严,有失察之责。渭南市金融办对当事人的实名举报,不进行查处、不作为。
违法事实:
2014年9月22日,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授信合同,双方在授信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数额为1500万元,合同签订后,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仅向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放款1071.6万元,还没有履行完毕合同,在事实违约的情况下,就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直接导致举报人不能对其楼房三层和四层的商业用房进行装修,租售回款,给其还款能力,增加了阻力,事实证明,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以放水养鱼的态度帮扶企业渡过难关,而是在向举报人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埋设下陷阱,一步步有预谋的对举报人进行算计,目的就是对举报人进行巧取豪夺,鲸吞举报人的巨额财产。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进入执行程序后,对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的资质身份进行了审查复核,临渭区金融办在给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中,说明了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在临渭区行政管辖范围以内,单笔放款数额不能超过60万,执行法官在法庭谈话时,将此调查结果告知了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双方,举报人这才知道被举报人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单放贷业务中,是超范围、跨区域的违规违法经营。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致函临渭区金融办,在对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资质核查时,向临渭区金融办通报了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超范围、跨区域,违法经营涉及资金高达上千万,获利逾千万违规违法的事实。临渭区金融办作为主管部门,不可能不知道,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触犯了《刑法》中的有关于无照经营的条款,应依法进行查处,但临渭区金融办却未尽职责,对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包庇纵容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径,属于严重的渎职,实际就是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伞”。
在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法经营的行径已经暴露的情况下,举报人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也不可以再向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利息的,举报人要是支付了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利息,就是支持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非法所得,这不合常理,更不符合法律的精神。
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法经营,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渭南市临渭区金融办没有尽到监管责任,有失察之责,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吴德洪实名向渭南市金融办进行举报后,渭南市金融办起先说是15日内作出答复,之后一拖再拖,继而拒接
电话,渭南市金融办的行为,是标准的不作为。举报人特将此事反映给陕西和谐法制网,请陕西和谐法制网予以曝光,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知晓渭南市金融办的官老爷们,是怎样干工作的,恳请领导们重视此事,责令渭南市金融办对临渭区航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净化社会环境,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白水县德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