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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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1+1”中国法律援助
志愿者行动律师及往届大学生和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陕司通〔201356
各设区市司法局,韩城市司法局,杨凌示范区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3年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32号)精神,今年我省需招募6名律师和3名往届大学生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为切实做好我省律师等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律师执业证,并有4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28-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4、无不良记录。
(二)往届大学生志愿者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须是三年以内法学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
4、参加过公益活动或得到各种表彰的优秀学生可优先考虑。
5、无不良记录。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招募条件
1、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在项目服务地基层司法机构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良好。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无律师县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4、无不良记录。
二、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425日前)。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1+1行动和法律援助志愿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本地报名地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往届大学生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各地可重点动员一些律师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加,确保全省招募任务能够得到落实。
(二)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425510)。律师志愿者、往届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向所在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报名(省直律师、往届大学生向省律师协会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23)。报名表由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签署意见盖章后,于430报省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在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的基础上,出具审核意见,由省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签署意见盖章后于510上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审核确认志愿者名单(510520)。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志愿者名单。
(四)体检和签订协议(520610)。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对经审核确认的志愿者进行体检,与体检合格的志愿者签订协议并向志愿者发送《确认通知书》。
(五)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30710)。630,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开展志愿者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执业证(工作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志愿者于710到岗。
三、志愿者服务年限和地区
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印发〈“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04号)规定,每位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3年。在服务期内,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开展法律讲座、送法下基层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乡、村法律援助工作者、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辅导。
本次志愿者服务地区为:西藏、新疆、兵团、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贵州、四川、内蒙、云南、山西、广西、海南、重庆、黑龙江。
四、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2、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
3、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500元。
4、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的外派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每人每年1万元。
5、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2年。
(二)往届大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
1、各项政策待遇参照律师志愿者所享受的待遇执行。
2、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
3、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600元。
(三)志愿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凡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助范围的,应统一纳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补贴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发放办案补贴(有关规定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站www.claf.com.cn)。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本次招募选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务必按照要求的工作进度和时间,确定专人负责招募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各地要广泛宣传动员,激发律师和志愿者公益热情,树立律师和志愿者公益形象,为推动无律师县或西部贫困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进一步健全招募选拔机制。各地要严格执行招募条件,坚持广泛动员、择优选用的志愿者招募选拔机制,把清楚为谁服务、懂得怎样服务的优秀律师和志愿者招募选拔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联系电话:87441270
人:沈向阳
    真:87426006
E-mailslxhyb@126.com
 
附件: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点击下载(39.5 KB)
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往届大学生志愿者报名表 点击下载(39 KB)
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报名表 点击下载(40 KB)
 
陕西省司法厅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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